投资便利化:投资为WTO注入新的活力
Reji K. Joseph
自2017年第二季度以来,WTO关于投资便利化协议(IFA)的审议为该组织带来了新的活力。作为“新加坡问题”的一部分,发达国家过去曾试图在WTO就投资协定进行正式谈判,但这种做法被发展中国家所阻止,他们认为投资不属于该组织的职权范围,而且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尚不明朗。然而,发展中国家现在转而支持WTO的IFA审议,支持者主要包括中国、巴西、韩国、阿根廷和俄罗斯。原因有二:
首先,一些发展中国家已成为外向型FDI(OFDI)的主要来源。在2017年3月至4月间最初提出IFA的15个国家中,五个经济体(巴西、中国、中国香港、墨西哥和韩国)在全球FDI存量中的份额大幅增加;他们的总份额从1990年的3%上升到了2016年的13%[1]。2016年,中国与中国香港一起占该经济体集团FDI存量的约三分之二(62%)。这些国家对建立一个简化FDI审批程序的多边机制感兴趣,因为这将有助于其增加OFDI。
第二,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越来越需要吸引FDI并融入全球供应链。人口的不断增长、就业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贫困的加剧给他们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联合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到2030年,世界人口将从目前的73亿增至85亿,到2050年甚至将达到97亿[2]。这一人口数量的增长将主要发生在非洲。许多贫穷国家无法在其社会内部产生足够的资源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而是将贸易和FDI作为应对这些挑战的手段。因此,由尼日利亚、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WTO发展投资便利化之友组织的2017年阿布贾高级贸易和投资促进发展论坛旨在动员非洲国家,并在其结论性声明中阐明了IFA的重要性及其预期成果[3]。
一些国家也需要FDI来维持其经济增长。 2017年,GDP增长率最高的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在其中一些国家中,公共投资支撑了增长,但这需要借入大量的资金,从而导致巨额的公共债务。例如,埃塞俄比亚(过去几年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已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其公共债务在GDP中的比重已从2014年的40%上升到了2016年的50%。各国正在通过促进非债务创造型投资来促进FDI作为维持投资的手段。
IFA提案还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在贸易与投资关系以及WTO解决投资问题的充分性方面等问题上的重大转变。《阿布贾声明》指出,“贸易和投资是不可分割的——并且仍然是经济增长、现代化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双引擎’。”[4]目前,支持IFA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明确了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关系。根据尼日利亚贸易谈判办公室总干事兼首席谈判代表Chiedu Osakwe的说法,WTO是最适合谈判IFA的论坛,因为投资便利化需要与贸易相结合才有效;将投资促进与贸易和WTO脱钩只会限制实施范围和实施结果[5]。
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该问题上的这种变化表明,他们对WTO投资的不满情绪正在减弱。这种态度上的改变可能会改变WTO在投资问题上的立场。因此,如果他们选择了这样做,发达国家便会发现更容易推广一个完整的投资协议而不仅仅是IFA。这也有助于获得主要国家(如美国)的支持,这些国家一直不愿审议IFA,不愿意将一个投资领域(即投资便利化)优先于其他领域,如市场准入和投资保护。
此外,虽然WTO提交的关于IFA的意见书和WTO布宜诺斯艾利斯部长级会议期间发布的关于投资便利化的部长联合声明都强调了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迄今为止对IFA的审议仍旧仅仅侧重于如何促进。应当以与通过筛选、选择和规范FDI来实现经济发展同样的精力将FDI纳入IFA的讨论之中。